建议中央对欠发达地区农村社会公益事业
建设项目实行全额投资
吴清萍
新增中央投资是党中央、国务院进一步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的重要举措。在欠发达地区农村落实好新增中央投资项目的建设实施工作,不仅是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有效途径,更是有效促进新农村建设的关键环节。当前在欠发达地区农村的新增中央投资建设项目操作中已明显出现一些问题:一是农村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项目地方配套资金落实困难,导致项目开工率偏低。如乡镇文化站、计生服务站等社会公益建设项目中央投资分别为15万元和25万元。这远远不能满足项目建设需要。二是项目审批程序缺乏科学性,影响工程开工。农村建设项目规模大多为小规模,而审批程序使用的是与大项目相同的程序,项目审批程序过于复杂,经办人员申报办理积极性不高。三是服务意识不强。有的行业主管部门对农村项目建设缺乏主动服务意识,其自身工作按部就班,主观努力不够,工作措施不力,不能超常规开展工作,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项目建设进度。如,部分乡镇综合文化站、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社会事业项目,因选址、征地拆迁等原因,无法开工,没有形成实物工程量。
为此,建议各级政府转变观念,进一步提高认识,多措并举,切实推进农村新增中央投资项目建设实施工作。
1、建议中央对欠发达地区农村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项目实行全额投资。一是因为欠发达地区财力有限,当地政府难以解决资金配套难题。二是农村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项目经济效益微小,很难以民间资金途径解决配套资金问题。三是中央可以在目前的财力下,缩小投资面,集中可分配的财力逐项对农村公益事业建设项目进行全额投资。如,可以先投资医疗卫生,再投资文化站的建设。
2、完善审批程序,提高工作效率。首先,各级发改、财政、建设、规划、国土、环保等部门要按照相关要求,在切实履行新增中央投资项目审批程序的基础上,尽可能地简化审批环节,确保未开工项目前期工作进度。其次,要根据建设项目规模的大小制定不同的审批程序,对规模小的农村建设项目要尽量减少不必要的审批环节。
3、增强服务意识。各行业主管部门对农村项目建设要增强服务意识,不但要各自履行好自身的服务职责,还要加强沟通协作,形成服务合力,超常规开展工作,科学、迅速解决好农村新增公益事业项目的选址、征地拆迁、落实配套资金等难题。最大限度地发挥新增中央投资在农村的拉动效应,保持投资较快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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